文件指出,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。到2025年,全市可再生能源總裝機達到863萬千瓦以上,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達到62%以上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%以上。
原文見下:
滄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《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《河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、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講話要求,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,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;堅持標本兼治、協同管控,強化結構調整和管理挖潛,完善大氣環境管理機制,推動經濟綠色低碳轉型。到2025年,全市PM2.5濃度比2020年下降20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%左右;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%以上。
二、持續優化產業結構
(一)嚴格項目準入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,嚴把審批關,堅決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。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、省和我市產業政策、產能置換、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等相關要求,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。被置換產能項目關停后,新建項目方可投產。全市重點行業新建項目達到B級及以上或引領性水平。
(二)優化產業布局。各縣(市、區)和相關部門按要求對照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24年版)》摸排建立淘汰類落后工藝技術、裝備及產品清單臺賬,制定相關措施確保到2025年9月底前依法依規全面退出,推動全市產業轉型升級。堅持分類施治,各縣(市、區)進一步細化管控,制定轄區工業企業淘汰或提升方案并加快組織實施。積極推進綠色化工產業高質量集約發展。
(三)全面推進涉氣集群綠色發展。按照“疏堵結合、分類施治”原則,各縣(市、區)對現有產業集群制定專項優化提升方案,對不符合我市產業定位和不具備提升價值的集群,提出退出或轉型方案。到2025年,基本完成鑄造、橡膠、包裝印刷、塑料、家具、化工、彎頭管件等產業集群綜合整治。鼓勵建設集中供熱中心、集中噴涂中心、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和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“綠島”項目。
三、持續優化能源結構
(四)嚴控煤炭消費總量。到2025年,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穩定持續下降。新改擴建用煤項目嚴格實行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,不得將使用石油焦、焦炭、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。
(五)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。到2025年,全市可再生能源總裝機達到863萬千瓦以上,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達到62%以上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%以上。
(六)推進燃煤(燃氣)鍋爐關停整合。各縣(市、區)要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,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。加快熱力管網建設,在熱電聯產供熱能力滿足負荷需求的情況下,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進行關停或整合。推進燃氣鍋爐替代,確需保留的燃氣鍋爐確保穩定達標排放。
(七)加快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。原則上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,新改擴建加熱爐、熱處理爐、干燥爐、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。安全穩妥推進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改用工業余熱、電能、天然氣等燃料。
(八)鞏固擴展清潔取暖成果。加強天然氣、電等能源保供,做好清潔取暖設備運行維護,落實資金補貼政策,確保清潔取暖持續可行。持續排查農業種植、養殖、農副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以及餐飲、洗浴等商業經營性爐灶,動態清零。強化散煤管控,嚴防散煤復燒。
四、持續優化交通結構
(九)優化交通運輸結構。大宗貨物中長距離優先采用鐵路、水路運輸,短距離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運輸。探索將清潔運輸作為重點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審核和監管重點。新建或遷建煤炭、礦石、焦炭等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、工礦企業及糧食儲備庫等,原則上要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。鐵路場站開展適貨化改造。黃驊港煤炭、焦炭、礦石等大宗貨物通過鐵路、水路、封閉式皮帶、廊道、新能源車輛運輸比例達到90%以上,煤炭鐵路集港率保持100%,黃驊港內部短倒車輛100%使用新能源。新建碼頭(油氣化工碼頭除外)同步建設岸電。
(十)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。全市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、城市物流配送、輕型環衛等車輛新能源比例達到100%,新增或更新出租車新能源及清潔能源比例不低于80%;加快淘汰稀薄燃燒技術燃氣貨車。在重點行業、港口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。到2025年,市管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力爭達到100%。加強路檢路查和入戶抽查,強化對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企業監管執法。
(十一)強化移動源管控。加快推進鐵路貨場、物流園區、港口、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。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監管,到2025年,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、船舶“冒黑煙”現象,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機械。嚴厲打擊重型柴油貨車擅自改裝、閑置、拆除后處理裝置,刷寫OBD程序,尾氣超標排放等弄虛作假行為。
(十二)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。加強聯合監管,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、流動加油車(船)和黑加油站點,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。提升貨車、機械、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,對發現的線索進行溯源并追究責任。
五、持續整治揚塵面源污染
(十三)狠抓全域控塵。嚴格落實《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》,聚焦施工工地、線性工程、裸露地塊、閑置場院、城鄉道路、平交路口、露天停車場、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領域區域開展揚塵治理攻堅。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。積極推進“樣板工地”、“樣板道路”建設。強化環衛一體化管理,提高清掃保潔質量,降低道路積塵。到2025年,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%;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平均降塵量不高于5噸/平方公里·月,主要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保持100%,力爭城區道路主干道不高于0.3克/平方米,其他城區道路不高于0.6克/平方米。
(十四)強化秸稈禁燒管控。堅持疏堵結合,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,提高產業化能力和離田效能,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7%以上。充分發揮網格化監管作用,加強源頭清理和日常巡查,確保火點及時消除。開展城鄉垃圾清理和人居環境整治。中心城區高速合圍區和縣城嚴禁露天燒烤行為。嚴格按照相關法律、法規規定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。
六、持續強化協同減排
(十五)強化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異味治理。積極推進涉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,提高低(無)VOCs含量產品比重。在生產、銷售、進口、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。推廣使用低 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。鼓勵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、緊急泄壓閥,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。規范涉VOCs環節無組織排放管控和活性炭使用,按時完成泄漏檢測與修復。適時開展走航監測,強化問題整改。污水處理場所加大有機廢氣收集處理力度。加強部門聯動,切實解決群眾反映集中的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。
(十六)強化涉氣企業治理和監管。高質量推進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,開展垃圾發電企業SCR脫硝設施改造,大力推進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創A和績效評級企業“升A、晉B、減C、消D”工作。到2025年,基本完成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,力爭全市績效A級企業和引領性企業數量較目前增加50%以上,帶動全行業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升。全面開展低效失效治污設施排查,通過清潔能源替代、升級改造、整合退出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。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,確保穩定達標排放。嚴厲打擊環評報告、在線數據和監測報告造假、治污設施不正常開啟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(十七)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。開展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。到2025年,完成省下達的3家試點企業氨排放治理任務。推廣氮肥深施技術、水肥一體化等施肥新方式,降低氮肥氨排放水平。加強氮肥、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;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。
七、持續完善管理體系
(十八)實施空氣質量達標管理。編制實施滄州市空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,明確達標路線圖、時間表和重點任務,明確“十四五”空氣質量改善階段目標。
(十九)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。嚴格落實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要求,完善應急減排清單,確保涉氣企業應納盡納。依法依規啟動應急響應,加強督導檢查,確保各項減排措施落地見效,嚴防“一刀切”。加強轄區內省界、市界、縣界處排查整治,抓好聯防聯控。
(二十)強化指揮調度。對各縣(市、區)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“體檢會診”,對重點縣(市、區)實行分區域、分時段、分因子全天候實時調度。強化24小時值班值守,健全完善問題推送、核查、整改、反饋的工作閉環,切實提高大氣污染防控水平。
八、持續加強能力建設
(二十一)強化監測監控能力建設。合理優化全市空氣質量監測點位,規范站點運維管理,嚴厲打擊人為干擾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。完善重點企業、港口、鐵路貨場、物流園區、產業集群等大氣環境監測體系,優化升級大氣污染綜合監管平臺。提高預測預報準確度,對沙塵、污染傳輸過程做到早發現、早預警、早處置。
(二十二)強化執法監管。嚴格落實非現場監管執法,進一步提升執法監測能力,加快配備紅外熱成像儀、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、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等裝備。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(機構)和人員依法嚴肅追究責任。聚焦重點區域、重點領域、重點時段,進一步加大執法幫扶力度,提高監管效能。鞏固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成果,嚴防死灰復燃。
(二十三)加強政策和科技支撐。深化污染成因和減排路徑分析,加強工業爐窯等行業先進技術裝備研發應用。到2025年,完成排放清單編制,并逐年更新。積極爭取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,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拓展綠色金融業務。2025年前,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,免收需量 (容量)電費。
九、保障措施
各級黨委、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,加強組織領導,對本行政區域內空氣質量負總責。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專項落實方案,細化目標和完成時限,指導督促全方位落實到位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將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內容,對空氣質量排名落后的進行預警提醒。各縣(市、區)政府、管委會要結合轄區實際細化管控,狠抓落實,共同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加強宣傳引導,廣泛宣傳大氣污染治理進展成效和實踐經驗,拓寬公眾參與渠道,推進全民共治。
原標題:河北滄州: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總裝機達到8.63GW以上